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宁波租车网 网站首页 关于鹏海 新闻中心 车辆展示 代驾服务 服务中心 租车流程 联系我们
热点新闻: ·公车改革后怎么出行?租车出行推荐! ·汽车租赁信用平台“车立信”上线 ·P2P租车之殇:火而不热 被滴滴Uber挡住风口! ·宁波鹏海租车教您如何租车有“道”少吃亏! ·租车公司争上市 汽车租赁行业成“金矿”! ·宁波租车为您介绍机油更换常识! ·如何进行有效的汽车保养? ·宁波租车-汽车构造之制动系分类! ·汽车构造之汽车车身! ·汽车构造之汽车底盘介绍!
    车辆分类
宁波租车 轿车
宁波租车 商务车
宁波租车 大巴车
宁波租车网
  本周特价 更多
帕萨特
帕萨特
238元/天,6500元/月
    联系我们
宁波市海曙鹏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海曙恒春街36号
电话:0574-83884688
租车QQ:2570268488
网址:http://www.nbphzc.com
主营:宁波租车宁波租车网
  租车常识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租车常识
租自驾车须知
作者:admin 日期:2012/10/27 9:46:37 人气:
 提醒租赁自驾车的朋友,为了您租赁车辆的安全运营,及自身利益,请您记住以下条款: 
  1、如果承租车辆发生故障或异常,您应立即停车与出租方联系,协商解决;如未及时与出租方联系,继续使用,造成的损失由您承担。
  2、未按合同规定提前输续租手续而造成超时用车的,按承租方违约处理,逾期租金按原租金标准2倍收取。
  3、出租方不承担车辆租赁期间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金。
  4、您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承租车辆,且车况与《租赁车辆检验交接单》中车辆检验交接登记无出入。若出现新的刮、碰、损坏等现象或设备、证件等不全,您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它相应的费用。
  5、驾驶人须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驾龄一年以上),驾驶证准驾车类别须与租用车辆相符。
  6、您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车辆的要求,否则因燃料不当造成的车辆损坏完全由您承担。
  7、您承租的车辆只能在海南省内使用,否则,承租方须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
  8、您还车时需缴纳交通违章保证金1000元,一个月后,如无违章记录即退回。
  9、禁止用承租车辆从事盈利性质的客、货运输,否则,就是违约行为;承租方将承担因从事客、货运输所引发的所有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禁止超载。禁止装载易然、易爆、易腐蚀物品及会在车中留下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禁止封闭门窗时在车内吸烟。
  10、出租方提供司机服务,每日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您需支付司机薪金每日50元,节假日100元;超时加班费每小时20元并且您承担司机的食宿。
  11、您如果在租赁期间遗失牌照或其它有关证件,您应承担补办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租赁费用不能擅自卸动或拆除所租车辆上的零件或设备,否则,您不但须及时归还零件或设备,应交出租方最高不超过所拆零部件或设备原件三倍的违约金。
  12、除《汽车租赁登记表》登记的驾驶员外,不允许任何人驾驶您承租的本公司车辆,否则,承租人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13、在您订车时需根据车型交纳预订金;如您取消租车,预订金将作为违约金;如您需要出租方从异地调车,您另支付200元的调车费用。
  14、您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车辆的要求,否则因燃料不当造成的车辆损坏完全由您承担。
  15、您所承租车辆安装有车辆防盗器遥控板在您租赁期间发生损坏或丢失的,您须赔偿1500元人民币;若在您的租车期间内车辆的里程表有拆动现象,您须交付出租方1000元赔偿费。
上一篇:租车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下一篇:租车应所需哪些证件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宁波市海曙鹏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浙ICP备12042095号-1 浙公网安备 33020302001122号 电话:0574-83884688 传真:0574-83884788 宁波租车 宁波租车公司 宁波租车网
地址:宁波海曙恒春街36号(市委党校对面) 网址:http://www.nbphzc.com 技术支持:宁波网络公司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文字字体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