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后,用人单位按9%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中按8.5%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0.5%的费率缴纳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金),在职职工按2%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经初步测算,此项调整后每年将为市级统筹区用人单位减少医疗保险缴费9.05亿元。
五个县(市)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将由当地政府结合实际进行调整。